〔無毒家園,教父級迷幻藥〕
    ◎ 類別:綜合訊息
    ◎ 發佈單位:台灣健康檢驗網
    ◎ 發佈者:預防保健部

 搖頭丸是時下PUB夜店裡流行的助興藥品,事實上,除了搖頭丸以外,另
一種迷幻劑「搖腳丸」,也是迷幻藥中的狠角色,教父級的毒品。
 搖腳丸有著惡名昭彰的歷史,它的主要成分是學名LSD的迷幻劑,在美國
有「陽光」、「加州陽光」等多種代名,以膠囊包裝為主。在台灣及香港為
了方便臨檢時丟棄於地,則做成黑色砂粒狀小顆粒,叫作「搖腳丸」、「一
粒砂」、「蟑螂屎」等名稱,沒想到換個的名稱又在國內流行起來。
 搖腳丸是強烈的精神興奮劑,屬於國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毒品。許
多植物種子中如牽牛花,含有LSD成分。使用方式均是以口服為主,在吸食
或口服後34﹣120小時內,尿液中都可偵測得知。一般成人口服後,於40﹣
90分鐘即開始作用,3﹣5小時達到尖峰,整個作用期間約8﹣12個小時。
 服用搖腳丸之初會有惡心、嘔吐、臉紅、冷顫、心跳快、高血壓及腳部的
全身發抖。然後會有高低情緒的起伏,時間的扭曲;視力錯覺,常看到物體
或人身上鮮明的色彩會移動;聲音會放大及扭曲。服用者會聽到顏色,看到
聲音等異常現象。還有出現類似「天人合一」的宗教情懷;日常生活的動
力、性及社交能力都會降低;情緒不穩定,經常表現出有時興奮、有時沮喪
的情形。要注意的是,若有聽幻覺或延長性的幻覺出現,可能表示使用者有
潛伏的精神病。
 較大量服用常會有毒性表現,如抽搐、腦病變、昏迷、呼吸衰竭、死亡、
體溫高、急性腎衰竭及橫紋肌溶解症,都有可能出現。長期使用搖腳丸者可
出現有意義的染色體突變的增加,因此也有不少胎兒畸形的報告。另外,常
有急性恐慌發作,約48小時才會消失。
 使用搖腳丸的急性及慢性期,都有可能會有傷害及死亡事件發生。它會引
起使用者沮喪反應而導致自殺;妄想、錯覺及幻覺也常會引起意外死亡事
故。另外,它會引起反社會行為,如凶殺的可能。
 使用搖腳丸的人在戒斷一段時間後,仍可能會有精神異常病變發生,例如
視覺改變,時間扭曲,及身體形像變化的迷幻現象,如電影倒敘般一一重新
經歷以前的幻覺,毒性可能持續數月之久。
 暑假期間,年輕朋友享受熱情的盛夏夜生活之餘,更要注意,年輕的生活
別讓毒品染色了。

  日期:2005.07.1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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