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防口腔癌~口內黏膜逾兩週不適即需就醫〕
    ◎ 類別:綜合訊息
    ◎ 發佈單位:台灣健康檢驗網
    ◎ 發佈者:預防保健部

 口腔癌患者的口內黏膜一般會出現異狀,但許多病患卻因為誤以為是普通
潰瘍、或火氣大而延誤就醫,呼籲民眾,如果口內黏膜連續兩週以上出現潰
爛、白紅斑、表面粗糙或腫大等異狀,一定要去醫院作病理切片,以免傷口
出現惡性轉變。
 阿珍是位大學女生發現口腔破皮,以為是因為火氣大,就自己買藥來擦,
結果病情時好時壞,直到一年後左邊口腔起白斑、化膿,舌頭爛到無法進食
才至醫院就醫,但經診斷已是口腔癌末期。另一名男性百歲人瑞則在口腔出
現異狀三週後,因為無法帶假牙而就醫,結果發現罹患口腔癌,立刻進行手
術,病情就獲得控制。以上兩人分別為台灣最年輕和年長的口腔癌患者,雖
然身體情況差異極大,卻因就醫速度,治療效果大有不同。
 口腔癌屬於表層性癌症,癌細胞出現於舌頭、頰黏膜和牙齦等表面組織,
按理說應該較其他癌症容易發現,但根據臨床發現,卻有六成患者在口腔癌
進入第三期或末期後才來就醫,錯過治療的最佳時機。
 一般民眾可在刷牙後自行作簡易的口腔癌檢查,檢查口腔黏膜是否有潰爛
及白紅班、用舌頭觸摸口內感覺是否有疼痛或粗糙感、並以雙手觸摸耳後方
至下巴處是否有腫大或疼痛,如果連續兩週出現上述異狀,就一定要找口腔
外科醫師作病理切片,因為傷口正常情況下會在兩週內癒合,否則可能出現
惡性轉變。

  日期:2010.05.2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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